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公告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3-05 阅读次数: 36 次

3.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9.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3.9.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架体构造、附着支座、架体安装、架体升降。一般项目包括:检查验收、脚手板、架体防护、安全作业。

3.9.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方案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脚手架提升超过规定允许高度,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  安全装置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倾覆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5)升降和使用工况时,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最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同步控制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  架体构造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度,宽度不应大于1.2m

2)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应大于5.4m

3)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m,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2

4)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应大于6m

5)架体高度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4  附着支座

1)附着支座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使用工况应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3)升降工况应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

4)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架体安装

1)主框架和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

2)内外两片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架体立杆底端应设在水平桁架上弦杆的节点处;

4)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应与架体高度相等;

5)剪刀撑应沿架体高度连续设置,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应为45°~60°。

6  架体升降

1)两跨以上架体同时升降应采用电动或液压动力装置,不得采用手动装置;

2)升降工况附着支座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升降工况架体上不得有施工荷载,严禁人员在架体上停留。

3.9.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验收

1)动力装置、主要结构配件进场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2)架体分区段安装、分区段使用时,应进行分区段验收;

3)架体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架体每次升、降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2  脚手板

1)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  架体防护

1)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2)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3)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4  安全作业

1)操作前应对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定岗作业;

3)安装拆除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架体安装、升降、拆除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应设置专人监护;

5)荷载分布应均匀,荷载最大值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10  高处作业吊篮

 

3.10.1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3.10.2  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安装作业、升降作业。一般项目应包括:交底与验收、安全防护、吊篮稳定、荷载。

3.10.3  高处作业吊篮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方案

1)吊篮安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承载力应经过验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  安全装置

1)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并应灵敏有效;

2)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3)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4)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  悬挂机构

1)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2)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3)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

4)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

5)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

6)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4  钢丝绳

1)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

2)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

3)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

4)电焊作业时应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5  安装作业

1)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

2)吊篮的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6 降作业

1)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

2)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

3)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4)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3.10.4  高处作业吊篮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底与验收

1)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2)班前、班后应按规定对吊篮进行检查;

3)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  安全防护

1)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篮应设置顶部防护板。

3  吊篮稳定

1)吊篮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

2)吊篮与作业面距离应在规定要求范围内。

4  荷载

1)吊篮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

 

3.11  基坑工程

 

3.11.1  基坑工程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规定。

3.11.2  基坑工程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一般项目应包括: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

3.11.3  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  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  降排水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  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  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11.4  基坑工程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监测

1)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2)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3)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2  支撑拆除

1)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当采用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载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

3)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4)当采用爆破拆除、静力破碎等拆除方式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  作业环境

1)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上下垂直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在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2m范围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设专人监护;

4)施工作业区域应采光良好,当光线较弱时应设置有足够照度的光源。

4  应急预案

1)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2)应急组织机构应健全,应急的物资、材料、工具、机具 等品种、规格、数量应满足应急的需要,并应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

 

3.12  模板支架

 

3.12.1  模板支架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的规定。

3.12.2  模板支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杆件连接、底座与托撑、构配件材质、支架拆除。

3.12.3  模板支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方案

1)模板支架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  支架基础

1)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

2)支架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支架底部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并应排水畅通;

5)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

3  支架构造

1)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

3)竖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  支架稳定

1) 当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采用增加架体宽度的加强措施;

2)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5  施工荷载

1)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2)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6  交底与验收

1)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2)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4  模板支架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件连接

1)立杆应采用对接、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3)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4)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底座与托撑

1)可调底座、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2)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5倍的螺距。

3  构配件材质

1)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  支架拆除

1)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应设专人监护。

 

3.13  高处作业

 

3.13.1  高处作业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安全帽》GB2118、《安全带》GB609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3.13.2  高处作业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3.13.3  高处作业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安全网

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安全带

1)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  临边防护

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

2)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洞口防护

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4)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6  通道口防护

1)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2)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3)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5)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7  攀登作业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梯子的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8  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9  移动式操作平台

1)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3)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4)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5)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0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1)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算;

2)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

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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