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公告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3-05 阅读次数: 67 次

3.14  施工用电

 

3.14.1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3.14.2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

3.14.3  施工用电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电防护

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

4)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3)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6)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3  配电线路

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4) 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5)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

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  配电箱与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3.14.4  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5)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6)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2  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3  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3.15  物料提升机

 

3.15.1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的规定。

3.15.2  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与缆风绳、钢丝绳、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基础与导轨架、动力与传动、通信装置、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装置。

3.15.3  物料提升机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

2)安全停层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3)应安装上行程限位并灵敏可靠,安全越程不应小于3m

4)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及自动停层、语音影像信号监控装置。

2  防护设施

1)应在地面进料口安装防护围栏和防护棚,防护围栏、防护棚的安装高度和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3)平台门、吊笼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3  附墙架与缆风绳

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2)附墙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3)缆风绳设置的数量、位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4)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5)地锚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  钢丝绳

1)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钢丝绳夹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严禁少于3圈;

4)钢丝绳应设置过路保护措施。

5  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5)物料提升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3.15.4  物料提升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与导轨架

1)基础的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础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

3)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0.15%

4)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应采取加强措施。

2  动力与传动

1)卷扬机曳引机应安装牢固,当卷扬机卷筒与导轨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时,应设置排绳器;

2)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3)滑轮与导轨架、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4)卷筒、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

5)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

3  通信装置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2)通信装置应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4  卷扬机操作棚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卷扬机操作棚;

2)卷扬机操作棚强度、操作空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5  避雷装置

1)当物料提升机未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内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2)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3.16  施工升降机

 

3.16.1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的规定。

3.16.2  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

3.16.3  施工升降机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

2)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

3)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4)吊笼的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5)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缓冲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6SC型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一对以上安全钩。

2  限位装置

1)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2)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应灵敏可靠,上、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m

4)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

5)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6)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  防护设施

1)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2)地面出入通道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4)层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4  附墙架

1)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附墙架的设计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2)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  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1)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得少于2根且应相互独立;

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5)对重重量、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6)对重除导向轮、滑靴外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6  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5)施工升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3.16.4  施工升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轨架

1)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标准节的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对重导轨应符合规范要求;

4)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  基础

1)基础制作、验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3)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3  电气安全

1)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2)电缆导向架设置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施工升降机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避雷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  通信装置

通信装置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3.17  塔式起重机

 

3.17.1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的规定。

3.17.2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附着、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

3.17.3  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载荷限制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  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3  保护装置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4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5  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  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3.17.4  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着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4)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基础与轨道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  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4  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3.18  起重吊装

 

3.18.1  起重吊装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

3.18.2  起重吊装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一般项目应包括: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构件码放、警戒监护。

3.18.3  起重吊装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超规模的起重吊装作业,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  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

2)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

3)起重拔杆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4)起重拔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  钢丝绳与地锚

1)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

3)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5)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索具

1)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15倍的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

2)当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相匹配,绳夹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3)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

4)吊索规格应互相匹配,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  作业环境

1)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2)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  作业人员

1)起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操作证应与操作机型相符;

2)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

3)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3.18.4  起重吊装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吊装

1)当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吊索系挂点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起重机作业时,任何人不应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不应从人的正上方通过;

4)起重机不应采用吊具载运人员;

5)当吊运易散落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

2  高处作业

1)应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

2)平台强度、护栏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爬梯的强度、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

4)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带悬挂点,并应高挂低用。

3  构件码放

1)构件码放荷载应在作业面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

2)构件码放高度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大型构件码放应有保证稳定的措施。

4  警戒监护

1)应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

2)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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